
縱觀汽車的歷史,一些我們早已習慣的功能或配置,早在汽車發展的初期其實只是某些奇思妙想。這些奇思妙想被提出、試驗和實踐后,才會成為專利繼而出現在廣大的汽車之中。當然,既然是奇思妙想自然就會有些超越想象的部分,我們就來看看究竟有哪些奇葩的汽車專利。


美國專利局在2017年公布一份來自福特的專利申請,其中的內容是把摩托車放在汽車里面。其實這是福特在三名德國人手里買下的專利,最開始的計劃是把純電動摩托車安放在汽車的前排,而利用摩托車的車身充當前排正副駕之間功能區域。

也就是說,摩托車的儀表、把手等功能區實際上是汽車的中控臺。當需要時,汽車前方的發動機蓋將會打開,然后摩托車就能從汽車里推出來正常行駛。

如果有看過日本動漫《逮捕令》的朋友,應該對摩托車放在汽車里的想法并不陌生。里面的主角車款本田TODAY,在其尾箱里面就隱藏著一輛折疊式的50CC摩托車Motocompo。雖然故事背景的是常見警察追捕犯人,但當中的摩托車、汽車畫面鏡頭,讓不少喜歡這兩者的觀眾看得津津有味。

近段時間,不少有意買車的消費者,都會留意自己喜歡車型的碰撞成績到底如何。一方面說明了消費者對汽車的碰撞表現更加看重,另一方面也表現出消費者對汽車的理解開始跳出外觀內飾這些肉眼可見的部分,開始著重技術和車輛內部難以用肉眼看見的層面。

造車新勢力由于沒有產品積累,往往安全的部分給予消費者的信心并不強。因此,打造出屬于自己的安全技術,對于非傳統的造車企業來說尤為重要。比如谷歌早在幾年前就給自己的汽車申請安全專利。一般的汽車正面撞擊,在汽車撞到行人時,人的身體會以車輛的撞擊位置為支點,繼而由于慣性而令身體上半部向車輛前部撞擊,從而令被撞者的頭部、頸部等位置受到初次傷害。然后,被撞者會被往前彈起甚至會撞到其它障礙物和汽車等物體,繼而發生二次傷害。

而谷歌的專利是在車輛前部發動機蓋的位置,在其表面覆蓋粘合劑涂層,在發生碰撞時人體會牢牢地粘在發動機蓋,避免了頭頸部因慣性而受到撞擊。并且,身體被粘在發動機蓋上,避免了后面彈離到車輛前方而造成的二次傷害。兵哥認為,這樣的專利主要是為了日后無人駕駛可以正式上路行駛的時候,避免在發生事故后,被撞者受到傷害而不能快速得到治療。

不知道大家還是否記得雙人版碰碰車是怎么樣的?兩個座位、兩條安全帶以及兩個方向盤。而在上世紀90年代,寶馬內部的工程師還真就提出過兩個方向盤的設計。事情緣于當年的英吉利海峽隧道開通,而隧道兩頭的國家駕駛方向大不相同。一邊是在道路左側行車、方向盤在右側的英國,對岸則是在道路右側行駛、方向盤在左側的法國和歐洲大陸。

寶馬的工程師把另一套轉向機構,隱藏在了副駕駛前方的手套箱里,只要打開,里面就有折疊式的儀表和轉向柱。工程師們的設想,讓駕駛者在需要時直接套上方向盤就是迅速改變駕駛的方向。

當然,我們所看到的只有中控臺的部分,并沒有提及腳下三個踏板的部分。不過兵哥認為,其實可以采用國內教練車那套輔助系統。只需要把中間連接的開關鎖止了,就能在副駕駛一側進行操作。






